單方配方顆粒浸膏干粉干法制粒機LG-200
預混后的物料(料桶需方自備)通過吸料適配器和真空上料機吸入干法制粒機的料倉內,經螺旋送料裝置送至兩個壓輥處,由兩個壓輥壓成薄條狀,通過破碎機構破碎成小塊,經由整粒機構制成要求大小的顆粒,顆粒在重力的影響下垂直落入振蕩篩進行篩分,合格顆粒收集存儲(料桶需方自備),細粉在細粉周轉料倉收集并通過吸料適配器和真空上料機吸入干法制粒機的料倉按上述流程進行重復壓制,少量大顆粒收集后(PE袋需方自備)通過人工加入干法制粒機破碎機構重新破碎并整粒。
單方配方顆粒浸膏干粉干法制粒機LG-200具體技術要求
本URS為擬購置干法制粒機的最低技術要求和服務要求,所供設備需滿足但不限于下述條件:
以紫菀、酒大黃、焦山楂、赤芍、干姜、黨參、黃精等單方配方顆粒浸膏干粉加適量輔料試機,合格顆粒生產能力≥80kg/h,14~40目顆粒一次成品率≥60%,最終成品率≥95%(至少五個品種試機生產能力、成品率滿足要求方可驗收)。
合格顆粒要求粒度均勻、色澤一致、無結塊現象;具備顆粒重復壓制色差問題解決方法及措施。
單方配方顆粒浸膏干粉干法制粒機LG-200總體要求
主機工作腔適當位置設置觀察窗,可以觀察進料機構、壓輥擠壓機構、破碎機構及整粒機構工作過程,材質:鋼化硼硅玻璃,工作腔外殼易于拆卸清洗。
整機機架各板面采用不銹鋼材料一次成型,板材厚度應確保機架有足夠的承重強度,各板面采用滿焊拼接。
不與物料接觸部件:要求選用SUS304不銹鋼材料制作,如選用其它材質的必須確保不脫落、不滲透、耐腐蝕、易清潔,并要求提供材質證明。
與物料接觸部分:材質符合GMP要求(在技術標書中說明),關鍵部件要求采用SUS316L不銹鋼材料制作。
內表面采用鏡面拋光處理(Ra≤0.4μm),內壁焊縫亮光拋光至光滑過度,外表面采用亞光處理(Ra≤0.8μm)。
設備內外表面所有凹凸部件全部采用圓弧過渡,或采用不低于135度倒角過渡,緊固方式不得采用外露螺釘,所有零部件的連接方式采用快裝和易清潔形式。
設備拆裝便利,設備操作員經設備供應商培訓合格后,可以在1小時內完成所有與物料接觸部分的拆卸和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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