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動流化干燥床設備和工藝技術要求
該套設備為改建項目,現場場地限制,供貨方需確認現場環境后進行生產。
整套振動流化干燥床裝置設計壽命為 30 年。
流化床篩板材質為2205,其余部位材質為316L;風機葉輪及風管材質304。
干燥裝置出料含水率≤1%。
距設備1米遠處,電動機的平均聲壓級不得大于85dB(A)。如果預計設備的最大音級超過規定的容許極限,中選供應商需采取措施降低噪音,以滿足規范和標準的要求。
與物料接觸的管道內壁面(含焊縫)應進行拋光處理,保證粗糙度小于12.5μm。
干燥裝置管道布置應做到簡捷美觀便于安裝維護,流速合理,強度和剛度足夠,應特別注意防振動、防磨損、防腐蝕和防堵塞,易磨損部位和需振打的部位加等厚襯板。
所有不能在地(樓)面進行正常維護、檢修及取樣的地方均應設置平臺和扶梯。平臺扶梯的設計應滿足GB4053.1~GB4053.4中或《火電廠鋼制平臺扶梯設計技術規定》DLGJ158中的要求。
配置旋風除塵器以保證物料收集效率。
配旋風除塵器出料暫存收集斗或送料器,要求將除塵器所收集的物料送至包裝機處統一包裝。
振動流化干燥床引風機出口熱空氣由買方引入除塵系統,中選供應商需按引風機出口阻力2000Pa校核引風機選型。
采購人認可設備布置圖及對外接口尺寸后方可開始設備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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