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能力、產品質量及產品系統收率驗收方法及標準:
驗收方法:
驗收物料:以含固量為25%的麥芽糊精溶液(料液溫度為60-70℃)作為驗收物料。4.6米的塔,需配制200Kg的麥芽糊精溶液進行生產;4米的塔,需配制150Kg的麥芽糊精溶液進行生產。
參數設置:進風溫度190℃,出風溫度95℃,
驗收標準:
生產能力驗收:4.6米的塔≥180Kg/h;4米的塔≥130Kg/h。
產品質量驗收:以上所得成品(麥芽糊精)應符合:
水份:噴干所得干粉水分控制在≤3%以內。
溶化性:干粉溶解后,應無焦屑及其它異物。
性狀:為白色粉末,色澤均勻,不得有其它顏色;無焦糊味。
粒度:均能通過80目藥典篩。
微生物限度標準:細菌≤300個/克,不得檢出霉菌。
產品系統收率驗收:
4.6米的噴霧干燥塔,合格產品收率≥95%。
4米的噴霧干燥塔,合格產品收率≥95%。
以上收率均是扣除麥芽糊精原料與成品的水份差異之后的收率;不含水膜除塵回收的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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