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燥設備的處理能力
公式:G=AV/100×[(W1-W2)/(100-W1)]
式中,G為回轉烘干機的生產能力,按含有終水分的烘干物料計,t/h;
A為回轉烘干機的單位容積蒸發強度,kg/m3;
V為回轉烘干機的容積,m3;
W1為初水分;
w2為終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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